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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地区海关实施区域通关一体化

2015/7/1 9:36:12      点击:

海关总署发布东北地区海关已于5月1日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。大连、沈阳、长春、哈尔滨、呼和浩特、满洲里6个海关整合为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板块,与京津冀、长江经济带、广东地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构成“3+2”的全国区域通关一体化格局。

  东北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是海关支持东北振兴和落实“一带一路”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。按照改革要求,东北地区各海关将打破关区界限,在充分尊重市场和物流规律的基础上,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,打造统一的申报平台、风险防控平台、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作业平台,形成“一中心、四平台”的区域通关一体化作业架构,以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,实现区域内企业自主选择申报纳税和验放地点,实现区域内海关高效统一执法和全程对接服务,有力推动区域通关便利化水平。

  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重点在于推进简政放权,给予企业通关更多自主权: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,自主选择口岸清关、转关、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”、“属地申报、属地放行”、一体化通关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;企业可按照经营单位注册地、货物进出境地(或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)自主选择接单现场,并据此确定报关单的申报口岸;允许代理报关企业“一地注册、多地报关”,允许区域外报关企业在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区域海关直接报关;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需要实施查验的,可由企业根据物流实际需求,自主选择在口岸或属地海关监管场所实施查验。

  区域通关一体化既是通关方式的创新,也是海关监管机制的重大突破,具体措施包括:在大连海关设立区域审单中心,构建区域统一的专业审单平台;统一开展区域风险管理,实现对报关单的一次甄别、一次分流;建立区域内各海关执法结果互认机制,健全“一次备案、协同管理”的协作机制,避免企业重复办理手续;建立区域统一的海关管理制度、业务流程和作业标准,企业在区域内享受同样待遇,实现“六关如一关”。